2018第四季度重庆涪陵区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1人简章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际操作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和涪陵区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结构化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2.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该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拟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招聘岗位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岗位名额(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的,若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的最低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实际操作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由组织考试的承办单位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1)实际操作时间:2018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和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公布,并在1-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fl.gov.cn/Cn/)公布。
六、体检
考试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招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招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统一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就业协议视为自愿放弃。若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涪陵区卫生计生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涪陵区人民政府网、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和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涪陵区卫生计生委审核,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涪陵区最低服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和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和涪陵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 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72232700、023-72372513。
2.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2372512、023-72232700。
原标题:涪陵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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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第四季度涪陵区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4.2018年第四季度涪陵区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原文链接:http://www.cqhrss.gov.cn/c/2018-10-26/51351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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