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秀山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47人】
(三)体检
签定就业协议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需当场复检确认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递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关系须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3-76868813(张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附件1-4.xls
2018年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018年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18年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表
2018年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同意报考证明
文章来源:http://www.cqhrss.gov.cn/c/2018-10-31/51357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