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昆山市教育系统赴华东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400人】
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⑶~⑻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因网络等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者,也可于现场确认时提交应聘报名表和相关验审材料。
(三)综合考评
1.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进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岗位适配度。综合考评分两个部分,一是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标准化评分,二是专家组对应聘者面试评分。
2.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资料评分和面试评分各占50%),设合格分为60分。应聘者可以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本人综合考评成绩。
(四)签约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在合格线上从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综合考评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签约初定11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招聘组织部门负责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招聘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当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件的,拟录用人员应向招录单位说明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统一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可延期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52164。咨询电话: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昆山市教育系统赴华东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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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第一批,设点华东师大).xls
昆山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ks.gov.cn/xwnr?id=314234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