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招65人】
为进一步充实的师资力量,全面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考”工作的意见》(奉纪〔2012〕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6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初高中文化学科
1.招聘学科和计划数(附件)
2.招聘范围和对象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下同),高考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其中,心理辅导学科须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二)小学学科
1.招聘学科和计划数(附件)
2.招聘范围和对象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符合报考初高中文化学科条件的毕业生;
(2)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或毕业生;
(3)在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小学、初中其他学科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2019年应届省级毕业生,可双向选择,择优录用,招聘学科和数量不限。凭省级毕业生审批表原件(2019年1月31日之前)到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
(四)职高专业学科
1.招聘学科和计划数(附件)
2.招聘范围和对象: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电子电工职位生源或户籍不限。
(五)学前教育
1.招聘计划数:10名
2.招聘范围和对象: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
(六)特殊教育(1)
1.招聘计划数:1名
2.招聘范围和对象: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七)特殊教育(2)
1.招聘计划数:1名
2.招聘范围和对象: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12日,通过扫描下方“招聘数据录入二维码”,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浙江师范大学羽毛球馆(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报名(确认)要求: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见附件,请提前下载填写),同时随带身份证、原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初高中文化学科职位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和高考录取批次证明;报考学前教育职位和特殊教育(2)职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根据以往奉化区教师招聘报名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教育局研究,对报考计算机、职高电子商务、职高外贸、特殊教育(1)职位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初试。
报考其他职位的,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一定比例:招聘计划数在2人及以下、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其中学前教育职位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5:1),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