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澄迈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公告【招45人】
(五)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参考目录》、《职位表》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且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3.面试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附近(现场另行通知,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数超过职数的,根据各招聘职位的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高职称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二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2018年澄迈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方式。
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数未达到或等于职数的,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经2018年澄迈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经2018年澄迈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组织医生(西医)、医生(中医)职位报考人员进行择岗(如有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择岗)后,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经择岗后出现空缺职数的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二)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正式聘用,原则上在我县工作时间未满 5 年(含试用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我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等其它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澄迈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受与澄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2018年澄迈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898-67611944;
传 真:
0898-67611614。
六、纪律监督
(一)在2018年澄迈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单位举报电话及地址:
1.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举报电话:0898-67611944;
2.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举报电话:0898-67615385;
3.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地址: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2号;
4.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地址:澄迈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四楼,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四横路(澄迈县公安局东侧约500米)。
原标题:2018年澄迈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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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chengmai.gov.cn/zhengwu_read.jsp?id=103238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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