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平湖市教育局组团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招45人】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平湖市教育局组团赴高校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2. 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见习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基本条件”, 还需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211工程”高校专业对口的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省级及以上师范院校专业对口的2019年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专业对口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达到如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四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六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符合以下条件者也可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为公费生,不含独立学院、民办毕业生)达到如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四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六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符合1或2条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本科、研究生连读。
三、招聘程序
由平湖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成立招聘工作组分赴高校进行现场招聘,每所高校将作为一个招聘点。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
1.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聘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材料包含:
(1)《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及复印件;
(4)师范类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类证明;
(5)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于各招聘会当天上午8:30-11:00参加现场报名。按招聘现场会时间顺序,相关招聘岗位若在前一招聘现场中已招满,下一现场将不再推出。届时请及时关注平湖教育信息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的下一场招聘会推出的招聘岗位。各招聘场次安排如下:
基础课教师招聘场次
2018年11月24日,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25幢教学楼一楼101大教室)。
职业类专业课招聘场次
(1)2018年11月17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三教学楼(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2)2018年11月24日,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25幢教学楼一楼101大教室);
(3)2018年12月初,中国计量大学天健体育馆(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
(二)资格审查
招聘和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招聘会现场,经资格审核后,对招聘报名人数超过1:6的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