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渝中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15人简章
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医疗人员队伍结构,全面医疗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区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招聘计划《渝中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学历及资格条件:应聘者在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
3.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如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文件标准;
5.符合《一览表》中岗位招聘条件、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6.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范围
1.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社局、渝中区卫计委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到指定高校等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同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现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自荐书;③加盖院校公章的2018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推荐报名表;④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科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后使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川北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等招聘专场。本场招聘后剩余岗位缺额将依次顺延至下场招聘,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详见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等。
第一场: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专场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周二) 9:00-11:30;
报名地点:川北医学院
考核时间及地点:时间初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报名现场通知。
第二场:西南医科大学(城北小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9:00-11:30
报名地点:西南医科大学
考核时间及地点:时间初定于2018年11月16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报名现场通知
第三场: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8日9:00-11:30
报名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考核时间及地点:时间初定于2018年11月18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报名现场通知
第四场: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高新区科园四路)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9:00-11:30
报名地点: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
考核时间及地点:时间初定于2018年11月30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报名现场通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当天在报名现场公布,随后5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提供应聘资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