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市大邑县“蓉漂人才荟”引进教育人才公告【招11人】
五、 体检及考察
(一)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筹备组)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教育人才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 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引进教育人才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引进教育人才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 服务期限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九、待遇
引进的教育人才为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另外,可按照《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71号?第三章第五条第(五)款规定享受以下激励政策:“新引进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研究生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工资关系转到我县公办并正式上班当月起,5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人才津贴’3000元、1500元,分别给予‘安家补贴’30万元、15万元(按5年支付)”。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028-88266780
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341496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筹备组)
028-88220201
原标题:成都市大邑县2018年“‘蓉漂’人才荟”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公告(重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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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大邑县人才办
成都市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y.gov.cn/dayixian/c116412/2018-11/20/content_d7fa8e8a545a45fe8a1e7533453c1014.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