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招50人】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12月15日(周六)下午;
(2)西南大学考点:12月19日(周三)下午。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基本教育能力考核。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30分钟。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12月16日(周日);
(2)西南大学考点:12月20日(周四)。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微型课。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指定内容准备3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七、体检、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
八、公示及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张家港市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九、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考试费。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王老师0512-58222470,蒋老师0512-56729901
原标题: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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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gedu.cn/Item/65200.asp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