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招聘公告【招10人】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中,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计入我市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档案。
2.本次招聘不受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限制。
3.关于年龄、资格、学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含当日)。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为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的规定,对于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公平的相关人员,应当予以回避。
6.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7.报名后的招聘流程和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二)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由鸡西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下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由卫生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467—2386623
原标题:2018年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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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第二轮)
2.2018年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鸡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来源:http://rbj.jixi.gov.cn/html/index/content/2018/12/71544512661317.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