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七、薪酬待遇
(一)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提供住房补贴100万元,一次性发放40%,剩余60%服务期内逐年平均发放。
2.提供2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要求,以项目申报方式资助。
3.3000元/月的人才津贴(8年服务期内享受)。
4.提供办公室一间,配置计算机一台,提供科研实验室。
5.报销从毕业院校到汾阳市的单程火车或汽车车票和行李运输费用。
6.配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调入安置工作(以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关政策为依据)。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上级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者,参加统一的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如不符合招聘政策,安排编制外用工岗位。
(二)非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提供住房补贴60万元,一次性发放40%,剩余60%服务期内逐年平均发放。
2.提供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要求,以项目申报方式资助。
3.1500元/月的人才津贴(8年服务期内享受)。
4.提供办公室一间,配置计算机一台,提供科研实验室。
5.报销从毕业院校到汾阳市的单程火车或汽车车票和行李运输费用。
(三)国家部分重点院校毕业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提供安家补贴10万元,服务期内逐年发放。
2.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按科研管理办法的要求,以项目申报方式资助。
3.按硕士研究生正常学制给予10000元/年生活补贴。
4.500元/月的人才津贴(5年服务期内享受)。
5.配置计算机一台,提供科研实验室。
6.报销从毕业院校到汾阳市的单程火车或汽车票和行李运输费用。
7.配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调入安置工作(以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关政策为依据)。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上级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者,参加统一的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如不符合招聘政策,安排编制外用工岗位。
(四)国家部分重点院校毕业的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享受第三类引进人才待遇中的第3—6项。
八、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人员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侯泽 李荣江
电话:0358—2100673;15103588777;13753850295。
邮箱:sxykdx_rsc@163.com。
原标题: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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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www.sxmufyc.edu.cn/xinwenzhongxin/tongzhitonggao/20181214/1302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