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公告【招30人】
对考核招聘各环节,实行谁组织实施、谁审核签字、谁经办负责原则,落实责任到单位、到人头,确保考核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推进。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开州区教委统一报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同时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相关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明确拟聘人员与拟聘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规定,确定其岗位等级。
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辞聘或以帮助工作为由被其他单位工作借调,不得申请向区、内外其他单位交流调动,否则取消其聘用合同,解除其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均不进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本次招聘实行可追溯、可倒查和责任到人的考试安全责任制度。各招聘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其事,不得分散实施,严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进。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其他有关事宜在开州区教育委员会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教委、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开州区监察委)
023-52221716(驻开州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023-52661283(驻开州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3-52218021(开州区教委)
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原标题:开州区2019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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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cqhrss.gov.cn/c/2018-12-14/51422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