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师招聘公告【招45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13日 上午11:3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附件1)及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至hcqjyjgkzp@163.com,邮件名称与报名表名称、简明情况登记表应统一命名为: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师+姓名+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科+报名表(登记表)。
咨询电话:0592-6583703
(三)资格审核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1.网上初审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1月11日17:30前报名人员的初审结果将于1月11日24:00前反馈至报名邮箱。
1月11日17:30--1月13日11:30期间的报名人员,不进行网上初审,请准备相关材料直接参加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者需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1月13日 上午8:30-11:30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7楼3701室
现场审核资格应由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1寸免冠证件照2张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7)职称证书
(8)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9)岗位条件要求的近3年内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著提供原件;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和结题证书)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其中(2)-(10)项须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经资格审核,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及本区学科需求情况,由区教育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试
考试由海沧区教育人才办负责考务组织,按学科分类考试,考试采取笔试、课堂教学、答辩等形式。
招聘考试每个考试环节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环节合格线为60分,面试环节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其中,面试由课堂教学、答辩两个环节组成,分值各占50%,课堂教学、答辩的合格线均为70分。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月下旬,具体招聘考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人才办统一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教育人才办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教育人才办统一组织到另行指定的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教育人才办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或复核不合格人选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