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赴苏州大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招30人】
四、体检
意向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资格复查
录用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后,由相城区教育局进行拟录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录用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教育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册报区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用人单位申请,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录用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在职期间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045、0512-85182252。
八、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原标题: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赴苏州大学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19年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xcjyxx.com/gsgg/content_76275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