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监察局考调6人公告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可登陆广安区纪检监察网(http://www.gaqjw.gov.cn)、广安区党建网(http://www.gaqdj.gov.cn)、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gaq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区纪委监察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到区纪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26-2239559),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2月27日到区纪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公务员职位、事业人员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均需达到1:4。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驾驭文字材料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区纪检监察网、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3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部分考生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递补考察。
(四)公示
区纪委常委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区纪检监察网、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区纪委监察局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经集体研究确认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予以退回。
(六)调动
根据试用情况,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点击下载>>>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
广安市广安区监察局
2015年2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