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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南通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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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经我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至1997年2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16:00。

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12楼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二),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两张。

3.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查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5.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rghrss.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时通知考生,并退报名费。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2月28日下午2:30—5:00到如皋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市行政中心B1223)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如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同一岗位根据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四)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者,下同),并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3.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原标题: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2015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xls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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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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