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公告【招100人】
因我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升级建设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为及时补充我市医疗卫生岗位空缺,经雷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共计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雷州市附城卫生院拟招聘57人,雷州市乌石卫生院拟招聘32人,杨家卫生院拟招聘11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雷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医生类招聘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人员(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免提交执业资格证书);
2.医技类招聘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人员(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免提交执业资格证书);
3.护士类招聘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35周岁(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至2019年1月28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雷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参加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和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和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人员。
9.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30日(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
报名地点: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党员活动室(雷州市市区群众大道07号)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须双面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交招聘单位贴准考证用)。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报考人员若提供的毕业证书专业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中的专业不一致的,以执业资格证书中的专业作为报考岗位条件。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4.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规定,2016年、2017年、2018年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2019年2月18日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
考生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的考生,请于2019年2月21日至22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党员活动室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咨询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759-8851844。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通用能力测验》(卫生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9年2月24日上午09:00至11:00时。
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为加分后的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rsj.leizhou.gov.cn)、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dzj.lss.gov.cn)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中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能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rsj.leizhou.gov.cn)、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dzj.lss.gov.cn)中公布。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