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台州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现在临海和椒江两地办学,校园总占地面积1823.88亩,建筑面积54.40万平方米。现有馆藏图书199万册,数字资源总量4.4T,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1亿元,校园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专任教师964人,其中教授8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39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9.4%,30多人次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50人受聘担任国内名校的研究生导师。
下设14个二级学院,开设47个本科专业,其中其中特色专业2个、省级优势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浙江“”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和天台山文化研究院等各级各类平台20多个,是浙江省十大教师教育基地之一,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300余人。坚持开放办学,与北京林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美国、英国、德国、韩国、新西兰、瑞典等10多个国家的近40所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台州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学科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和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或博士要求在40周岁以下,硕士要求在30周岁以下,特别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tzhrss.gov.cn “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s://www.tzrc.cn,“资讯中心” 栏目)。
3.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它相关信息的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除外)2019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招聘正高、博士、有副高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指所需学科为法语语言文学、体操、排球、建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的岗位)将增加笔试测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台州学院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写明应聘类别(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和所聘学科。
2.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填写《台州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或自制的个人简历。
(2)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
3.人事处会同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者,告之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应聘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除外)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指所需学科为法语语言文学、体操、排球、建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或书籍)。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将按照阳光招聘要求,在我校网站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成绩、拟录用情况。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同时在我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见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台州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见附件3)。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㈠监督
台州学院纪委办公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6-88511060。
㈡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浙江省台州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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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
2019年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tzrc.com/News/Show/34607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