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参加第三十届毕洽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招11人】
3、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采取直接试讲的岗位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序。
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宁波市教育人事网、宁波教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所有拟聘人员都统一于2019年8月1日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认定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相应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招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电话:89183384、89183385(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戴老师。宁波教育人事网网址:(http://rsc.nbedu.net.cn)
(五)监督电话:8918325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原标题: 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参加第三十届毕洽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宁波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5日
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19/1/25/art_18843_357962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