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11人】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的进行,笔、面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辅导员、行政秘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基建管理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各个岗位根据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chs.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推荐表和学生证,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其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3)中共党员证明(应聘男辅导员、女辅导员和辅导员岗位者)原件;(4)工作经历证明(应聘辅导员、行政秘书,及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学位)应聘基建管理员者)原件;(5)职业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学位)应聘基建管理员者)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http://rsc.nchs.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
网址:www.nchs.edu.cn
E--mail:rsc@nchs.edu.cn
联系电话: 0574-88126410
传真:0574-88126410
联系人:孟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126425
原标题: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19/2/14/art_18843_3585632.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