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株洲市芦淞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60人】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答辩和上微型课两个环节进行。答辩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答辩时间3分钟,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变、人际关系处理、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考生答辩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上微型课环节。上微型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8分钟,主要测试专业教学能力。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答辩和上微型课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的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各招聘岗位以三个高校招聘点所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总成绩和上微型课成绩均相同的,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区、市人社部门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录聘手续。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分配到。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招聘教师统一。由用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教师岗位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六、咨询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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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数、岗位和资格条件 (60人).xls
2: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招聘时间、地点安排.doc
4: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班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doc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190219/i83306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