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巫山县考核招聘大学毕业生和紧缺学科教师公告【招29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双大学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以及紧缺学科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双大学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含公费师范生)以及紧缺学科教师,共招聘29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信息详见《重庆市巫山中学等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其他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2019年3月29日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巫山县教委人事科电子邮箱(cqwsxjwrsk123@163.com)。报名时,要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招聘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重庆市巫山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405号教委办公楼713室)。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以前。
(二)报名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自荐书1份;
3. 推荐书、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表;
4. 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供查验);
5. 1寸免冠照片2张;
6. 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收取)。
(三)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的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巫山县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组在现场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地点与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3.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复审。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四、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等综合素质。考核的时间、地点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并于2019年7月30日以前再次进行复核审查。
考核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量化计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根据《简章》和《一览表》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根据招聘岗位数量,考核招聘面试有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没有竞争的,其考生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方能进入体检。如招聘岗位名额没有录满,在各单位招聘总数内,招聘对象、学科可以相互调剂。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