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商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7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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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要求,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开展2015年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聘)职位
本次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总计63个,共76人。其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36个,共46人;选聘事业岗位27个,共30人。具体职(岗)位分类及相关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遴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聘)范围:
1.遴选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职位有特殊要求从其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本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以本人参加工作时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聘用)手续为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除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即196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具有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职(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及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教师报考须按照《商洛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商发[2013]11号)办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年龄要求、任现职级时间及部分职位要求的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聘用)及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5.本市县区及以下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差额补贴、定额补贴、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
6.中省驻商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于2015年3月1日通过商洛党建网(http://www.sldjw.com)、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 http://rensheju.gov.cn)发布公告,公布遴选(选聘)职位。
(二)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商洛市行政中心7楼734会议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