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70人】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816-2264825;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栏目查询)。
2.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我县教师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4.加分。
(1)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9年4月1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考核合格,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川人社函发〔2018〕318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非年度考核。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在笔试折合前加分,政策性加分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2)少数民族加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4月16日-4月17日(9:00—12:0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2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进行审查:
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见附件2),近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县委监察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举报。对被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9年5月1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学位和学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验证码)2份。
(4)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6)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
(7)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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