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赴省外医学院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招65人】
2000年8月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2001年3月筹建,2002年11月正式开诊。建院以来,医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已建设成为我省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诊治感染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为主,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现开放床位800张,全院职工892人,正高职称27人,副高职称54人,中级职称98人。累计培养12名,名医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青海省专业人才1人,引进和培养博士、研究生19人,专科分会副主委1人,特聘名誉教授1人。医院加入全国肝病专科联盟和地坛感染联盟等多种学科联盟。先后建成肝病、结核病、性病艾滋病、急诊科四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肝病、结核病、艾滋病三个省级诊疗中心,国家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研究基地,青海省传染病质控中心,中国乙肝随访与临床科研平台分中心。
因医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7人、紧缺专业本科生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胜任本岗位专业的临床、科研和教学一线工作;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科研教学能力,能够带领团队或独立申报,获得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后出生),高校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3年3月1日后出生);高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七)本科生年龄28周岁(1990年3月1日后出生);2019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三、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考核聘用合格后纳入医院编制管理;
2.博士研究生来医院工作至少签订3年的工作服务协议,提供生活补助10万元;
3.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者,医院在配套经费基础上给予经费奖励3万元;
4.提供住房一套(居住权);
5.特别的博士研究生待遇可适当;
6.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绩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7.推荐申报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直接引进拔尖人才项目,入选后可享受相关规定待遇;
8.按照中级职称享受工资待遇;在青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硕士研究生。
1.考核聘用合格后纳入医院编制管理;
2.硕士研究生来医院工作至少签订3年的工作服务协议,提供生活补助5万元;
3.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者,医院在配套经费基础上给予经费奖励3万元;
4.提供住宿;
5.特别的硕士研究生待遇可适当;
6.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绩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紧缺专业本科生。
1.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面向全国参加编制外招聘考试,待考试通过后正式聘用;其中如胸外、妇产、急诊、重症医学、泌尿、病理、医学影像等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博硕研究生进行考核聘用,考核合格后可直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2.提供住宿;
3.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绩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集中在招聘地区相关高校的校园网以及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