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凤阳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77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我县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凤阳县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凤编办〔2018〕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凤阳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凤阳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指导,县编办、县财政局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9年凤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需符合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28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2019年3月26日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4月14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点:凤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二楼) 咨询电话:0550-6711707(报名期间使用)。
(2)高校报名点:蚌埠医学院 G 座A109会议室;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4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咨询电话:15385043236(报名期间使用)。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9年4月1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代码1913、1914以外其他岗位所有报考人员。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计划表》,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1日 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蚌埠医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