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医药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校园专项招聘40人方案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14点30分-17点和2019年4月10日8点30分-15点,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和审核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图书馆一楼。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19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医药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校园专项招聘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的);
5、持香港、澳门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6、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部分可先填写,以便录取后直接签订协议);
8、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要求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4月9日-10日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证明材料须由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内容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和具体服务名称。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办法
(一)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县卫健局商县人社局研究后报市人社局同意方可开考。
(二)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14点30分-17点和2019年4月10日8点30分-11点。
现场报名审核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图书馆一楼。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视报名情况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护理专业考生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医疗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的面试题进行表述,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总共10分钟,可以缩短,不得延长。考生进入考场后,使用普通话答题,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有关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考官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