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东明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招22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2019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菏教人字〔2019〕3号)精神,按照东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共招聘教师224名,现将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和合格学历;
(六)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须为东明县户籍或夫妻双方一方为东明县户籍;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4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dmzf.gov.cn(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准确提交和上传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无美颜、浅蓝色背景),上传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4月14日16:00
东明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16日16:00前及时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南楼301室联系(电话:0530-722828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后,下载打印《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放弃考试、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网上缴费后,在现场资格审查、采集信息时,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网上退考务费手续。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2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点: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培训中心)南楼301室(站前路火车站东邻)
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对网上报名通过且网上缴费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下载打印的《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应聘人员,东明县户籍的须同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非东明县户籍的须同时提交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信息登记不一致的,须到东明县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
4.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及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6.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3、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无美颜、浅蓝色背景)4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考岗位+姓名。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提交户口簿。
(五)现场采集照片、指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信息。
(六)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自2019年4月28日上午9:00起,登录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