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利川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9人】
(三)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市人社局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公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对拟聘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确定的拟聘对象须在恩施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并经州人社局审定后,下达聘用资格文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拟聘人员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拟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测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参照《湖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周年(或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4)。
5.报名所需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医生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业技术教师岗位招聘专业课教师,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从)业资格证,到期未取得,应予解除聘用合同。
7.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8.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市教育局、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招聘;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1或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聘对象测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及以上。
9.双”建设高校是指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设高校,“双”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应聘设置“双”条件的岗位,但需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应聘设置“双”条件的岗位。
10.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关注本网站和中国利川网(http://www.ilichuan.com.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以免错失机会。
咨询电话:0718—7285806 及岗位计划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
原标题: 利川市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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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4月3日
来源:http://rsj.enshi.gov.cn/2019/0403/71294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