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事业单位E类医疗招聘548人公告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五)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招聘手续。拟聘人员信息上传至宁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
(二)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为了帮助应聘者深入了解本次招聘的有关政策,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内容包括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宁夏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宁夏网(http://www.nxpta.gov.cn)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应聘者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区内直接拨打12333),5099323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举报电话:0951-5099016,5099118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6.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公示网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