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合肥八中教育铭传高级中学选调高中教师公告【招55人】
为进一步加强肥西县教师队伍建设,依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名校长等高端人才的实施意见》和《肥西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精神,根据肥西县教育教学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合肥八中教育铭传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高中教师55名。现就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选调公办高中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具有3个学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2.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或教坛新星或课堂教学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
3.地市级及以上或县级工作室(坊)领衔人;
4.地市级及以上学科教研员;
5.指导学生参加奥赛等竞赛二等奖以上及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辅导教师;
6.国家、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居全国领先地位的特色项目教师中的拔尖人才;
7.省教师(模范教师)或班主任(模范班主任)。
获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或地市级及以上任一项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本县现有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系统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9:00至2019年4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4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学科及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合肥八中教育铭传高级中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9年合肥八中教育铭传高级中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27日15:00前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网上缴费”进入系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含报名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费(含报名费)45元/人。
5.开考比例。缴费人数须大于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方可开考。若该岗位缴费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则按照“岗位缴费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已缴费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退回考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的考生于5月9日8:00至5月10日17:00点击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所报考学科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周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岗位选调人数5人(含)以下按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5人以上按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统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5.所在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学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80元/人。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为80分、答辩为20分。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