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区招聘教育人才公告【招20人】
六、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和综合考察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综合考察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报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考核招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待遇
(一)薪酬待遇。此次考核招聘的教育人才按程序办理手续,按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二)“天府英才计划”补贴。符合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办公室、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的可按层次申请英才计划并享受100万、50万、20万、10万不等的人才补贴以及入户、住房安居、“天府英才卡”和政务服务等综合(详见《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三)专业发展。考核招聘的教育人才可申报领衔名校长工作室,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经费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后期培养。考核招聘的教育人才可分批次选派到各级各类名优跟岗锻炼,纳入新区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体系。
(五)住房安家待遇。考核招聘的教育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成都市、新区相关政策申请人才公寓。
(六)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可按照成都市、新区有关政策积极协调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等事宜。
十、纪律和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61889797【中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中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监察工作委员会)】。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核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028-68772830。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原标题:天府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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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cdtf.gov.cn/cdstfxq/gsgg/2019-04/09/content_a39dad2edc0747a29a5e922f34cf360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