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宿州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公告【招65人】
六、违约责任
按聘用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八、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和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4《宿州学院人才招聘网上报名流程》。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由人事处和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员考核前在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应聘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暂不进行考核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博士参与应聘的岗位可适当放宽。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现场验证:(1)身份证;(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就业协议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不作要求);(5)个人简历;(6)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核。
(三)考核
拟于5月下旬以后开始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在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自公告发布后即可随时进行考核,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其中学术成果评价由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按附件3《宿州学院2019年引进博士科研业绩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确定“”或“合格”等次。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审核。
考核包括面试、试讲、学术成果评价和实践操作四个环节。不要求实践操作考核的专业,考核包括面试、试讲和学术成果评价三个环节。
1.面试。满分100分,时间5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个人特长、表达沟通、实际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试讲。满分100分,时间25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
3.学术成果评价。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
4.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现场考察应聘人员实践技能。
(四)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占10%、试讲占50%、学术成果评价占20%、实践操作占20%。不要求实践操作考核的专业,面试占10%、试讲占60%、学术成果评价占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到低分排序)。
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没有达到3:1的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从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与心理测试
拟聘用人员统一接受组织的体检与心理测试,不参加体检与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心理测试与体检合格者,经研究同意后,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考察
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工作期间的表现。
(八)签约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签约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签订三方协议;历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签订聘用协议。规定期限内未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协议,取消录用资格,考核结果无效。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规定期限内未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协议;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报到
历届毕业生须在签约后30日内报到上岗,应届硕士毕业生签约后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招聘公告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并报到上岗。博士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可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前报到。逾期视为违约,取消录用资格。
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同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九、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7-2875017。
十、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宿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项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新进人员招聘计划编制和报批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13号)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4000 电话:0557-2871083
原标题:宿州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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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
2019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szu.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235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