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蚌埠学院引进硕士毕业生招聘考核公告(已更新)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精神,根据《蚌埠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就做好2019年引进硕士毕业生招聘考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录用形式
引进人员均采用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录用。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学岗位和教务员、实验员、辅导员、相关职能部门等技术及管理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见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热爱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三)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其它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者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
3.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经公示,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六)其它条件按照《招聘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五、招聘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截止时间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在我校“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报名以及职位申请,以其它形式投递简历的视为无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17:00。
(二)资格审查
1.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要求,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方面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20:00前。
2.应聘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三)现场资格确认
1.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4:30-18:00,地点为蚌埠学院行政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近期同底两张1寸免冠近照;
(5)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须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应聘辅导员、审计处、办公室、学生处(思政类专业)的人员,须提供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负责人签字。其它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官网注册查询下载并打印。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同时携带,对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3.应聘同一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特殊情况须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考核。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