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锦州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96人】
(六)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参加面试的外地应聘人员可凭面试期间的火车票报销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如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早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报销硬席卧铺票。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2.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5.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6.高层次人才招聘设有配套待遇政策。具体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7.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及其它时间请通过邮箱咨询,我们会尽快给予答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0416-4673165
附属第一医院 0416-4197073
附属第二医院 0416-2656714
附属第三医院 0416-3999276
纪律监督电话:0416-4673174
原标题: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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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xls
锦州医科大学
2019年4月23日
来源: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125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