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招聘公告【招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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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26个招聘岗位共计36个招聘计划,包括综合类、教育类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4月24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目前无业的往届生由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7日18: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内容须详实完整,将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antaizhaopin2018@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以其它形式材料预报名无效。“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5月9日9:00-11:30,14:00-17:00,地点为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招聘大厅。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自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省内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6)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7)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栏有“研究方向”(附件1“招聘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单位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9)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5月10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1号)213室,其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可于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初审后笔试、初试、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报名及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