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邯郸市教育局市直选聘教师公告【招12人】
根据《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急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硕士研究生进行选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到河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测评等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郸市钢苑中学、邯郸市建安中学、邯郸市滏春中学、邯郸市职教中心等六所公开选聘教师1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8名、生物1名、历史1名、日语1名。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本次选聘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公告发布当天。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不限户籍,并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正式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须先将《2019年邯郸市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s2019jsxp@163.com,通过现场审核最终确定报名人员信息。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资格审查: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
(1)居民身份证;
(2)2019年邯郸市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出具的研究生学历证明;
(4)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
(二)测评
测评由初步筛选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
(1)初步筛选
初步筛选采取谈话、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谈话、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评委根据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是否有在邯郸长期工作意愿等综合情况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人员。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教学设计、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测评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成绩。
测评结束后,在测评地点公布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邯郸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落实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拟聘用人员测评成绩统筹安排并落实具体及岗位。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本公告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0—6269932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10--6269879(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原标题:邯郸市教育局 市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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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jyj.hd.gov.cn/newsInfo.aspx?pkId=4483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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