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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屯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人】

为做好2019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9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9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29日起同时在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txq.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huangshan.gov.cn/)、屯溪先锋网(http://txq.ahxf.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7/0/page_1.html)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10 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本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会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9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9年5月22日至5月23日期间,到市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三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2日上午10: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数据更新于5月15日17时停止。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其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公布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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