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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泉州师范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招10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103名。

本次公开招聘常年接受报名,原则上每月上旬组织集中考核并办理入职手续。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人数)更新信息。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17年、2018年曾参加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等环节但本人提出放弃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不予报考。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个别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人才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时间由确认,一般不得超过1年;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3.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本科且本硕阶段学历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其中本科阶段不含专升本、硕士阶段不含在职硕士。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7.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8.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或信函报名方式参加报名。如需咨询应聘相关事宜,可与附件一中各岗位咨询联系人联系。

1.现场报名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南益行政楼901室 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95-22906239 15906034668 联系人:林老师

2.信函报名

信函报名:应聘者按照报名要求将材料配送或快递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林老师”(邮编362000;联系电话:0595-22906239 15906034668)。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现场报名为以上时间内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信函报名的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1份;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直接贴于表中相应位置(电子照片直接彩色打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各阶段)、本硕博各阶段课程成绩表(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所取得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初次就业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缓提交。

注:以上材料可先提供复印件,原件待考核时验证。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人员应完整如实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专用邮箱(zhaopin@qztc.edu.cn)进行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要求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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