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舟山市定海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8人】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周五)—5月11日(周六),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2)现场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十九楼1910会议室(定海区港务码头1号港务大厦);
(3)报名时本人须如实填写好《舟山市定海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不限的可不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历届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不限的可不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应聘人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5)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招聘计划8名的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或2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岗位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9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另行通知,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笔试分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其中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主要为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8名的则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上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
考试采用先笔试、再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20%、30%、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9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另行通知,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的办法计算二项总成绩,并根据二项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若二项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上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岗位的,根据“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报考“音乐”、“体育” 、“美术”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核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并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招公选;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先试用后”的方式,与分配的工作单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作为试用考核期,试用考核期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试用考核期满,由定海区教育局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定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试用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