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重庆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遴选6人公告
4.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遴选岗位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
5. 领取《准考证》:2015年3月27日(9:00-12:00,14:00-17:00)本人在报名处领取。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两科各100分,共2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合堂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按拟遴选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25%+ 管理基础知识×25%+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核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分数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情况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调动。
公示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五、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遴选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5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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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15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