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桐城市教育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招50人】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60%与专业测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优先择岗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市教育局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择岗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择岗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桐城市教育局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至桐城市教育局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桐城市教育局网查询、查阅。
(三)本公告由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556-61219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http://rsj.anqing.gov.cn/13330103/68003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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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5月15日
来源:http://rsj.anqing.gov.cn/13330103/68003890.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