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酒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会招聘公告【招58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需求,计划在第十三届甘肃地区校园巡回医疗卫生专场招聘会期间,为酒泉市部分县(市、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其中:肃州区11名,金塔县18名,瓜州县28名,敦煌市1名。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201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取得毕业证而未取得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持有招聘岗位专业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招聘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