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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招98人】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98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19年6月在宁波组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准考证)。

四、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必须符合下列5种类型之一:

1.名优骨干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获得过全国范围的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县(市、区)教坛新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县(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比赛)获奖、辅导学生获奖(学科为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信息技术)。

2.浙江省范围内事业编制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专业符合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宁波地区的考生必须出具编制所属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全国范围的普通高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含2019年应届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4.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2)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5.享受安家经费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见下文“相关待遇”条),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教师资格证与专业均不作要求。

五、相关待遇

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地级市市、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县(市、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具体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

1.安家经费: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70—100万元,地级市市或市名校长享受一次性安家费40—60万元,地级市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安家费20—30万元,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被录用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本科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的被录用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如本科就读院校与骨干称号均符合发放安家费要求的,则逢高一档享受。高中竞赛辅导教练根据情况确定安家经费和人才津贴。

引进人才在北仑购房的,凭本人在北仑的购房合同(期房)或房产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未在北仑购房的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度40%、30%、30%。

2.区年度专项人才津贴:每年经考核合格,省特级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12万元;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4万元;地级市市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2万元;县(市、区)名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0.6万元,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0.3万元。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时间:2019年6月3日上午9:00—6月5日下午16:00。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点击首页“事业招考”栏目,再点击“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教育人才专场)”,添加基本信息进行报名。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6月6日上午9:00—6月10日下午16:0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6月12日下午16:00。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初审合格并缴费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6月14日下午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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