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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公告【招5人】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广东省以水利电力类专业为主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水利部首批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示范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单位”,中国水利职业教育第二、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多次被广东省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广东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学院由广州天河校区、广州从化校区、飞来峡教学实训基地、江湾实习电站等组成,占地面积约1100亩,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60个、校外实验实训基地26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教职工近800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建筑与环境工程系、市政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管理学院、应用外语系等十个二级学院(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体育三个教学部,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9%。

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设计责任工程师(结构工程师)1人

1.学历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专业为工民建或土木工程,硕士(或博士)专业为结构工程。

2.工作经验及能力等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男性,要求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2)具有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司)工作经历,有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经验;具有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工程单体设计经验(须提供工作业绩佐证材料);具有工程师(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知名房地产公司工作经历和负责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经验,熟悉设计管理流程和设计质量把控要点,具有2万平米以上工程单体设计管理经验,熟悉项目前期阶段的立项、工程报批、招标等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

(4)同时满足上述(2)和(3)要求者,优先录用。

3.岗位职责

(1)负责联系设计单位、设计审图单位,跟踪落实项目设计工作,协调设计工作有关事宜,按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推进设计工作。

(2)负责组织图纸审核工作,根据对楼宇使用要求,提出设计任务和设计要求,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管控设计图量,控制项目投资。

(3)负责项目立项和前期报建有关工作。

(4)工程施工阶段,现场管理工作和工程验收工作。

(5)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现场责任工程师(土木工程师)1人

1.学历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或土木工程专业。

2.工作经验及能力等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男性。

(2)具有房地产公司或施工企业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或施工管理经验,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职业操守良好。

3.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土建方面具体管理工作(对土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负责现场隐蔽验收工作,协助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项目规划验收工作。

(2)协助项目图纸设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优化建议,节省项目投资。

(3)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安排,负责或协助项目立项和前期报建有关工作。

(4)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责任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1人

1.学历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工程专业。

2.工作经验及能力等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男性。

(2)具有设计公司、房地产公司或施工企业相应专业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工程设计、项目现场管理、或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职业操守良好。

3.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给排水方面具体管理工作(对给排水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负责现场隐蔽验收工作,协助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

(2)协助项目图纸设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优化建议,节省项目投资。

(3)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安排,负责或协助项目立项和前期报建有关工作。

(4)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基建财务会计1人

1.学历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

2.工作经验及能力等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女性。

(2)具有3年及以上会计相关的工作经验,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工程建设项目财务业务,有基建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或中级会计职称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岗位职责

(1)配合部门造价工程师,依据合同规定,做好工程款项核算及支付等工作。

(2)负责办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省财厅有关基建款项财政支付的窗口业务。

(3)协助处理基建部门与财务部门有关业务的联系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项目财务决算工作。

(4)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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