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大连海事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7人】
(五)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论何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报审批同意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人事处
2.联系电话:0411-84729217、84723931
3.招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
4.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5.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原标题: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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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
2019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dlmu.edu.cn/info/1092/12007.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