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忠县第二季(含高校贫困毕业生)(考核)招聘教师公告【招143人】
3.考试考核及择岗
考试考核分专业测试和面试。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均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7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忠县人民政府网)。考生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公开招聘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与招聘有关的事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和按相关规定期限公示。
(4)择岗
择岗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择岗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生按照报考的类型及岗位,依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若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实行高者优先选择。择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缺额不递补。
二、体检
体检人选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和择岗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忠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证件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到忠县教委。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忠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聘用及待遇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交流调动;在忠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以上内容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忠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详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查询。
原标题:忠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含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43名
原文链接:http://www.zhongxian.gov.cn/content.jsp?id=56566&classid=2954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