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选调教师公告【招10人】
根据《元江县教育局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元江县教育系统教师流动调配办法(试行)》(元教联发〔2016〕7号)精神,现将2019年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 选调人数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2019年教育体育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计划,2019年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将从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10人。
二、选调范围
1. 夫妻分居,配偶一方在元江县工作或生活且属元江县户籍,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2. 父母属元江县户籍且在元江县工作或生活居住,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6. 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
教龄3年及以上(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7. 近三年履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曾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2. 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3. 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过时不再受理材料;
2. 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 所需证件:
(1)2019年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6)父母在元江工作(生活)的须提供父母的户口薄,村委会(单位、社区)出具的父母与本人关系的证明;夫妻分居的须提供在元江一方的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
(7)近三年的履职考核表,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来本人所获得的教育教学类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9)单位、当地教育体育局和人社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2)。
上述材料中交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初验,合格者由元江县教育体育局通知参加选调考试的时间、地点等。报名可委托他人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