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滨州北海中学教师招聘公告【招15人】
滨州北海中学是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内的一所公办高中。学校采取与省内名校山东省北镇中学联合办学的方式,实现区域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拟于2019年秋季正式开学。为满足教学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在职骨干教师、应往届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二、招聘岗位
1、骨干教师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各1人,共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2、普通教师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政治、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各1人,共9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三、骨干教师招聘
(一)招聘条件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0日之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招聘专业对口。
4、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获得县级及以上下列称号之一:、特级教师、模范教师、教师、园丁、教学能手、、教坛新星、教坛新秀;各类课堂教学比赛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及与之相当的能体现个人业务水平的称号。
6、从事高中教学三年及以上,现仍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学工作。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6月 10日为截止日期。
7、不得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正在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或影响期内人员,逃避服兵役人员,有违法犯罪或品德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9:00 — 6月13日17:30
查询时间: 2019年6月11日14:00 — 6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bzedu/,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多次登陆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个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和其他能说明个人成绩及资历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人事招聘纪律行为的随即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
3、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以外的部门、单位在编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负责人签字盖章版)。
(四)专业测评
设置证书奖励(50%)和课堂教学(50%)两项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证书奖励环节:由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原件据实登记测算,记分项目包括荣誉称号、业务称号和教学科研成果三项,每项最多记三件。
2、课堂教学环节:根据应聘人员申报的学科岗位,展示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授课学校和年级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3、底限要求:课堂教学环节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课堂教学展示后,按证书奖励得分和课堂教学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总成绩,证书成绩、课堂教学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课堂教学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成绩仍相同的,可根据《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道德模范、滨州好人、志愿者等先进人物纳入考察范围;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课堂教学考核,并以重新课堂教学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综合考核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待遇落实
按省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