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益阳大通湖区竞争性选拔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区委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全区各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在职在岗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勤编除外)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
二、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区在职在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1日,下同);单位在职在编工作满4年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2011-2013年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选拔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对象须填写《大通湖区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请在大通湖门户网下载),按要求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区委党群部518室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9日—3月13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
(3)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2. 资格审查
区委党群部负责对报名对象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对初审意见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名考选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考选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10: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区委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7:1。
(三)考试
1.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内容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评定满分100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成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四)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果通过量化评分来体现。量化评分包括资历评价、民意评价和综合评价三部分,分别按20%、40%和40%的比例折算成考察总得分。考核总分100分计入综合成绩时按30%折算。
综合成绩评定满分100分。按考试占70%、考察占30%计算综合成绩。
(五)讨论决定
1. 区委党群部召开部务会议,根据考察对象人选的考试成绩、考察结果,提出任用建议。
2. 区委召开区委委员会议,根据考察对象人选的考试成绩和考察得分情况以及干部的一贯表现,综合考虑选拔职位的特点和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票决方式等额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结果
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出现问题的,或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同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选任制干部除外)。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区别情况,或调整岗位,或取消任职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大通湖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通湖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联系电话:5665043
监督举报电话:5661279
原标题:大通湖区2015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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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